您现在的位置:驾驶员之家 >> 科目三 >> 科目三路考内容及评定标准
  • 北京学车
  • 上海学车
  • 天津学车
  • 重庆学车
  • 浙江学车
  • 江苏学车
  • 江西学车
  • 福建学车
  • 安徽学车
  • 山东学车
  • 山西学车
  • 河南学车
  • 河北学车
  • 湖南学车
  • 湖北学车
  • 广东学车
  • 广西学车
  • 四川学车
  • 贵州学车
  • 云南学车
  • 海南学车
  • 吉林学车
  • 黑龙江学车
  • 辽宁学车
  • 陕西学车
  • 甘肃学车
  • 青海学车
  • 宁夏学车
  • 新疆学车
  • 西藏学车
  • 内蒙古学车
  • 科目三路考内容及评定标准

    2017新规施行后,路考的考试项目共为16项,即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档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通用的评分标准如下:

    不合格情形

    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扣100分。

    2)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扣100分。

    3)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扣100分。

    4)不能正确使用灯光、刮水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扣100分。

    5)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厘米扣100分。

    6)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方向盘扣100分。

    7)单手控制方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扣100分。

    8)车辆行驶方向控制不准确,方向晃动,车辆偏离正确行驶方向扣100分。

    9)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速度扣100分。

    10)使用档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扣100分。

    11)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档或连续2次挂档不进扣100分。

    12)行驶中空档滑行扣100分。

    13)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秒扣100分。

    14)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扣100分。

    15)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扣100分。

    16)不按规定速度行驶扣100分。

    17)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扣100分。

    18)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扣100分。

    19)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扣100分。

    20)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扣100分。

    21)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扣100分。

    22)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扣100分。

    23)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扣100分。

    24)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扣100分。

    25)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扣100分。

    26)制动踏板、加速踏板使用错误扣100分。

    27)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扣100分。

    28)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扣100分。

    29)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扣100分。

    扣10分情形

    1)驾驶姿势不正确扣10分。

    2)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厘米扣10分。

    3)操纵方向盘手法不合理扣10分。

    4)起步威行驶中挂错档,不能及时纠正扣10分。

    5)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扣10分。

    6)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扣10分。

    7)转弯时,转、回方向盘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扣10分。

    8)换档时发生齿轮撞击扣10分。

    9)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扣10分。

    10)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扣10分。

    11)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扣10分。

    12)制动不平顺扣10分。

    13)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不按规定让行扣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