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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合格标准

    科目二考试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合格标准:

    1、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杆或者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超出50厘米,不合格;

    2、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杆或者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不超出50厘米,扣20分;

    3、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30厘米以上,扣20分;

    4、车辆启动后,车身后溜30厘米且不超过50厘米,扣20分;

    5、车辆启动后,车身后溜50厘米,考试不合格;

    6、坡道熄火,扣20分;

    7、车辆停止后,30秒内未启动车辆,超时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