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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目三的综合测评

    科目三综合评判贯穿整个考试过程,要注意遵守。在考试过程中,1挡连续行驶不能超过一百米,2挡连续行驶不能超过两百米,3挡以上不做要求,全程必须达到4挡,车速达到40km/h。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合格

    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2.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民警指挥信号行驶;

    3.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

    4.不按规定车速行驶,超过限速规定;

    5.车辆行驶方向控制不稳;

    6.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

    7.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

    8.换挡时低头看挡或者连续两次换挡不进;

    9. 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

    10. 行驶中空挡滑行;

    11. 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秒;

    12. 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

    13. 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14. 因观察、判断或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

    15. 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

    16. 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

    17. 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

    18. 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

    19. 车辆行驶方向控制不准确,晃动及偏离正确行驶方向;

    20. 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速度;

    21. 使用档位与车速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

    22. 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

    23. 不要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的区域;

    24. 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不要伸出窗外;

    25. 要正确使用制动、加速踏板;

    26. 要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

    27. 不要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造成危险情况出现;

    28. 对车前后,左右空间位臵感觉差。

    29. 考生要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20分

    1. 起步、转向、变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转向灯;

    2. 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

    3. 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

    4. 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

    5. 不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

    6. 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扣10分

    1. 起步、转向、变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秒;

    2. 驾驶姿势不正确;

    3. 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

    4. 选择挡位不当,造成车辆低挡高转速行驶或车辆抖动;

    5. 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档,并没有及时时纠正;

    6. 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

    7. 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

    8. 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

    9. 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

    10. 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或行驶速度;

    11. 制动不平顺;

    12. 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

    13. 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未按规定让行